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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诉讼群体性案件涉及人数较多、涉及面较广、涉及利益较为复杂,而且表现出较强的有组织性,有的案件甚至表现出对抗性较强、矛盾容易激化的特点,可能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行政诉讼群体性案件已经成为当前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妥善处理该类案件对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在行政诉讼群体性案件中,应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应防范化解相应的维稳风险,发挥行政审判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维护稳定的社会治理职能作用。 相似文献
2.
行政行为概念功能的变迁,同行政诉讼制度的功能定位有着密切联系。行政行为是为划定公权力边界而创造的概念,当权利保护进入无漏洞救济的时代,行政行为无力承担这一功能,从而不得不让位于主观公权利。如果对行政行为做过于宽泛的界定,可能会导致其本来肩负的程序法上的定型化功能和诉讼法上的类型化功能的衰竭甚至丧失。如果我国行政诉讼也要确立无漏洞权利保护机制,可能需要考虑加强对“合法权益”等概念的研究,以适应权利保护的完整逻辑体系。 相似文献
3.
4.
《行政法学研究》2019,(1)
诉讼请求是原告权利主张的核心体现,决定着法院审理案件争议的内容和边界,但只有原告的诉讼请求足够具体时,才对法院具有拘束力。实践中,当涉及诉讼请求所确定的诉讼标的、原告撤诉后再次以相同的诉讼请求提起诉讼等情形时,诉讼请求对法院具有强拘束力。由于受到基于行政诉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功能而确立的合法性审查原则的限制,以及受到法官运用利益衡量原则、重大情势变更原则和尊让行政裁量权的影响,诉判往往不能一一对应,法院不得不超出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裁判,以同时满足保护原告合法权益和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因而此时原告的具体诉讼请求仅对法院具有"牵引"作用,即相对拘束力。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对于具体行政行为意见不同而引起的争议,在当前提倡服务型政府,强调“权为民所用”的现代社会,妥善解决各种行政争议对于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夫妻离婚冷静期,女方生了孩子。因男方拒绝提供身份证原件,女方领取了孩子的单亲出生证明。之后,男方认定孩子为亲生,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发证医院,要求医院在孩子的出生证上加上生父信息。2020年1月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男方能得偿所愿吗? 相似文献
7.
中国法体系语境下的行刑诉讼交叉案件的产生,既源自违法与犯罪二元化处理机制中临界点的模糊性,又来自行政机关与刑事诉讼机关职权的交叉重叠,而最根本原因乃在于实体法中行政权与刑罚权的双重法律关系,即行政处罚权与刑罚权在惩罚严厉程度上的递进关系以及刑罚权对行政管理权(狭义)的保障关系。据此,行刑诉讼交叉案件可分为两类:一是以行政处罚行为为诉讼标的的行刑诉讼交叉案件;二是以行政管理行为(狭义)为诉讼标的的行刑诉讼交叉案件。前者的处理应秉持“刑事先行,先刑后行”的规则,后者的处断则应坚持“行政先行,刑事后理”的规则。 相似文献
8.
行政诉讼地域管辖制度是行政诉讼活动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对于行政诉讼的公正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我国法律规定不完善及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现状,使得司法地方化、行政化问题突出,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司法的公正与独立.在司法公正独立的前提下,赋予原告选择管辖权,建立异地管辖制度,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提高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行政诉讼地域管辖制度.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假定不予审查的立法模式下,现行《行政诉讼法》采用概括式和肯定、否定列举式的方式界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有颇多限制,这极大限缩了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也使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边界不甚明确.在《行政诉讼法》的首次大修中,受案范围的修改正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本文通过对新旧两部《行政诉讼法》中关于受案范围的法律条文进行分析,厘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边界,并结合理论分析和行政诉讼的司法实践,阐释两部法律的不足之处和新法相较于旧法的不同之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