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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6月,全国总工会书记处批准的《全国工会干部培训规划要点》中提出,为了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专门业务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全体工会干部,首先是县以上地方工会和大型厂矿企业工会正、副主席,除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外,还要学习工会学、工运史、经济管理知识和劳动法学知识四门必修课程。这里刊登的《马克思主义工会学》教学大纲,就是为讲授这门必修课程而编写的。其它三门的教学大纲,也将在本刊陆续发表。并将在年内根据大纲编写成书,供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学习使用,在我国,工会理论研究是社会科学领域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这份教学大纲对工会理论作了一定探索,还有待于在试用中进行检验和完善,希望各级工会干部院校、广大工会工作者和有关专家学者给予指正。分工编写各章大纲的是:李生林(第一章),何生(第二、三、十章),冯同庆(第四、六、十一章),吕嘉民(第五、七、八章),徐兵(第九、十二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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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处理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汽车时代而来的道路交通事故给人类的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成为现代民法上的一种新型侵权行为。各部门和广大公民都在关心如何有效妥善地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方法。但最主要的是确定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处理应采取哪种责任原则。自20世纪开始以来,各国相继指定特别法,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严格责任原则)。本文试图阐述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应采取无过错原则。 一、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理论依据 1.车辆的日益增加和道路的满负荷承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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