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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小兵 《法制博览》2015,(7):99-100
亲告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我国亲告罪的历史源远流长,但允许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对社会没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但在现实中存在被害人并不希望加害人因此而获罪受刑,也许还会对被害人的个人感情、名誉产生不好的影响,甚至在被加害人与加害人是近亲属的情况中,还可能影响被害人个人及其其他近亲属各方面利益。因此需要参考刑法的谦抑价值对亲告罪的范围的扩大进行研究,这不仅关乎国家社会的治安管理利益,对于相关当事人的利益维护和感情保护来说更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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