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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审判中调解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我国行政审判中的调解制度不仅在立法上存在矛盾 ,而且在法律适用上也有冲突。因此 ,本文从调解适用范围、适用原则以及调解模式等四个方面出发 ,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行政审判中的调解制度之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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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非公有制企业不断增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面对这种新形势新情况,江西省于都县总工会多年来始终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主义工会维权观,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着力抓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厂务公开制度"三项制度",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开展依法维权工作提供了经验和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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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总推进“两个普遍”的工作要求,江西省于都县总工会在“两新”组织工会组建与发挥工会作用上同步抓,采取抓组建、抓班子、抓场所、抓文化、抓维权、抓帮扶等六大建设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2年底,县工业园区145家非公企业100%的组建了工会,60%的工会达到了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十有”标准,35%的工会达到了“六有”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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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判中调解制度的适用范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国家审判机关在审理行政诉讼或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中能否适用调解,以当事人合意解决行政争议终结诉讼,因各国的政治、法律制度不同而有差异。在行政诉讼方面,意大利等国家在立法上和实务上都没有实行调解制度;德国等国家明文规定可以有限度地适用和解;日本等国家对此虽没有明文规定,在学说上亦有肯定、否定二说,但在实务上承认和解制度。在行政赔偿诉讼方面,美国、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均可适用调解。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和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在司法实践中,多数法院在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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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总推进"两个普遍"的工作要求,江西省于都县总工会在"两新"组织工会组建与发挥工会作用上同步抓,采取抓组建、抓班子、抓场所、抓文化、抓维权、抓帮扶等六大建设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2年底,县工业园区145家非公企业100%的组建了工会,60%的工会达到了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十有"标准,35%的工会达到了"六有"标准,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工会组织作用的发挥,推进了"两新"组织劳动关系和谐,职工队伍稳定,企业经济与县域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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