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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推进,两大法系在实体与程序上不断地取长补短,程序公正、诉讼效率越来越被重视,而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规则在某些方面已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特别是饱受关注的证据开示制度,随着《律师法》的修改,再一次地被广大理论学者、实务工作者所重视.本文将从证据开示制度的价值基础及我国的刑事诉讼现状出发,简要的阐述了我国现阶段是否有建立证据开示制度的必要性及可能性.  相似文献   
2.
少年司法工作,沿袭一般刑事司法制度,着眼点放在事后的处理上,即对青少年已有违法犯罪事实出现后,再由少年法庭来处理,这是一种“追究型”的制度。我们认为,少年司法制度不仅要搞”追究型”,还要有一定的“预防型”,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指导下,不仅要抓事后处理的科学性,同时要注重预防在先,从早抓起,抓苗头、抓倾向,防患于未然。要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少年司法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使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真正实现综合治理的目的。从审理少年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看,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都是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从逃学、逃课、轻微违法,然后发展成为犯罪,如能在一定的危险年龄阶段,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教育、防范,就能得到一定的控制。基于此,海宁市人民法院在建立少年审判庭后,除了精心审理好少年犯罪案件、少年保护案件外,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作了大胆的探索。我们借鉴国外和境外少年司法制度的有益经验,结合审理少年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把少数有犯罪倾向或违法行为的少年列入司法程序来解决,开创了对“虞犯少年”、违法少年的教育案件的审理。  相似文献   
3.
近几年,针对我国原有刑事诉讼中单向证据开示的特点,已有部分地区进行了刑事证据开示的试点尝试,总体来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由于司法环境、相应的强制性规范欠缺等因素,实践中仍发现不少问题,也遇到了不小的阻力。本文指出为进一步增强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可操作性,有必要在原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完善,以求更好地达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辩证统一。  相似文献   
4.
中国古代的亲属容隐制度在中国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一直以来,这一制度是作为封建社会流毒而被持以否定态度的,能否为现代法治社会所接受更是受到诸多挑战。然而,如果从积极的视角来看待亲属容隐制度,我们会发现亲属容隐制度同样体现许多符合现代法治理念的价值因素。本文对于全面否定这一制度的态度从法律价值的层面予以批判,就在当代法律实践中应如何对待亲属容隐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重点讨论了其对法治社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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