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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广东、广西、延边、四川、湖南等地,人们有食狗肉的习惯。因此,对狗肉进行兽医卫生检验,鉴别可食用狗肉,保护人民身体健康,防止某些人兽共患性疾病的发生显得十分必要。目前国内尚未见到有关部门制定狗肉的兽医卫生检验规程及标准,我们自1986年以来开展了对狗肉检验的工作,并参考有关资料,结合自己的体会,摸索了一套狗肉的检验程序和方法,现介绍如下。(一)屠宰加工和检验的一般卫生要求 根据动物区系的生物学特征和解剖学特点,从肉品卫生的角度出发,狗的屠宰加工和检验,应当严格遵守与其它屠畜类同的操作规程、检验程序和卫生要求,力求做到屠宰安全、放血良好、解体整沾、检验周详。要改变过去用绳吊死、不放血、不开膛的做法,因为如此加工的肉尸,不耐久藏、有损外观,而且由于某些病原菌的入侵,易招致食肉中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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