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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妇女王花玲,一九七九年由父母包办与永年县西大慈大队社员陈现林结婚,婚后,发现陈有赌博行为,多次进行规劝,遭陈殴打,王不肯忍侮受辱于一九八一年提出离婚.后经多次调解无效.春节前夕,法庭开庭审理,准备判决离婚时,陈利用宗族势力,纠集十几名彪形大汉于今年二月三日下午在法庭门口附近,于众目睽睽之下,强行将王花玲劫持;王极力反抗呼救,被陈一伙扭住胳膊,揪住头发,撕毁鞋袜,硬抬到陈家非法拘禁起来.拘禁期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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