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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强制法》的实施,给《税收征管法》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公私权益保护理念的差异,使得两法在税收强制环节产生诸多程序性和实体性的冲突。因而借助《税收征管法》修改的历史契机,以立法之统一协调两法规定,通过协调现期执法妥善处理两法的衔接问题,找到国家公权益与纳税人私权益保护的平衡点。  相似文献   
2.
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的大规模人身侵权案件时有发生,且侵权企业有时会因面临巨额索赔而破产。由于侵权债权被列为普通破产债权在破产清偿顺位的末位受偿,这就导致大量的受害者无法得到充分赔偿,造成社会矛盾激化,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因此有必要重塑破产程序中大规模人身侵权债权的清偿制度。鉴于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人身侵权债权的内在属性和救济需求,笔者认为,可以使其优先于一般优先权和普通破产债权受偿,并采用固定比例优先规则处理其与物权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欧洲法院对于平行进口商品被重新包装或重新标识的判例,反映了知识产权保护与欧盟内部市场的货物自由流动存在的利益冲突。为合理有效地解决该矛盾,欧洲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对二者的利益权衡与取舍也不断发生着变化。本文通过阐述欧盟法院的判例及依据,分析和讨论市场一体化与商标保护的冲突,试图展现欧洲法院对此问题的新态度和新立场。  相似文献   
4.
破产撤销权的权利主体能否有效行使该权利,直接关系到破产撤销权能否真正发挥其保护债权人整体利益的作用。本文结合国外立法经验及我国司法实践,对破产撤销权行使过程中的行使主体、行使方式及由此产生之诉讼的被告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旨在厘清不同程序中破产撤销权行使主体归属问题;提出破产撤销权诉讼应当以债务人可撤销行为的相对人为被告,或以交易相对人和转得人为共同被告;明确破产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并且兼顾对交易相对人的保护以及对市场交易安全和秩序的维护。  相似文献   
5.
破产法通常赋予管理人对待履行合同以选择履行权,同时规定对某些特殊合同中管理人的合同解除权予以限制,租赁合同尤其是不动产租赁合同就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一种。在破产程序中,原则上应当尊重合同法等非破产法给予租赁合同的特殊保护,限制管理人对未到期租赁合同的选择履行权,尤其是对出租人的解除权加以限制。当承租人破产时,赋予管理人选择履行权而限制出租人的解除权,有利于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选择处理;当出租人破产时,对管理人的合同解除权加以限制,严格限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以防其滥用解除权损害合同相对人的利益。如果承租人选择继续履行未到期租赁合同,管理人应对其租赁权给予尊重,并且在变价出售租赁物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和优先购买权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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