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法律   1篇
  2023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马虹  何金璞 《人民司法》2023,(16):57-60+66
当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已成为民事执行工作的重要保障力量,发挥了补强执行队伍、增强威慑能力、保障执行秩序的重要作用,但是实践中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的职责权限和管理模式缺乏明确统一规范,司法警察与其他执行人员的工作内容、性质混同,导致队伍管理混乱、警力不足加剧。民事执行权是一种具有司法权和行政权不同属性的复合权力,在制度运行层面可以划分为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司法警察应当参与行使执行实施权中的部分实施事务权,并基于司法警察职权提供其他警务保障。只有正确划分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的职责范围,并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编队管理,双重领导”组织管理体制,构建高效有力的按需派警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执行工作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