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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民事诉讼法》保全程序的修改,向我们提出了如何充分发挥保全制度功能的问题。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最初是为担保判决的执行而设立的,但随着这一制度的运行,其制度功能被不断强化。避免当事人遭受无法补偿的损害以及为当事人提供临时性救济,是保全制度更加重要的功能。实践中,由于此种制度功能的发挥,保全裁定已成为促使诉讼程序及早结束或加快进行的催化剂。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保全程序,仍然在很大程度上缺乏可操作性。为充分发挥保全制度的功能,应在《民事诉讼法》对保全规定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相关操作规则。  相似文献   
2.
随着多元化社会经济体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民间纠纷的数量必然会逐渐增多,这就需要相应的制度设计能够保障有效、迅速的解决纠纷,防止矛盾的激化。诉讼由于成本较大、程序拖延等自身特点的限制,并非是纠纷解决的最佳方式。而世界范围内兴起的ADR处理模式,同样为当事人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可能。然而目前我国的调解制度只有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的程序性规范内容较少,应当成为民事诉讼改革的重点领域。  相似文献   
3.
在公益诉讼写入新《民事诉讼法》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众多学者对公益诉讼的主体、类型以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大量讨论,一致的看法是公益诉讼的适用需待司法解释和诉讼实践的充实.笔者认为解决公益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于对这种诉讼的诉讼客体的清晰描述,即诉讼标的的确定.确定公益诉讼的诉讼标的有两个路径:一是将公共利益在实体法上作权利化描述,以此为公益诉讼提起主体提供直接的提示;二是为解燃眉之急在既有的实体法范畴内,将公益诉讼视为法定的诉讼担当,由司法解释划出公益诉讼提起主体的诉讼实施权边界.  相似文献   
4.
多年以来,民事调解与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相伴而行.但其在立法者的眼中和司法实践中的地位却几经"调整"。这其中当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有一点是不能回避的,那就是调解在运用过程中出现的种种不尽如人意所引起当事人的不满,法官的困惑和学界的质疑。是制度调整的主要原因之一。许多年来不断地有人就调解程序的设置、构建、完善,以至于重构提出种种设想。然而在纷纭的讨论中,有一点却被人们所忽略.这就是卓有成效的调解赖以存在的技术要求是什么。  相似文献   
5.
6.
冀宗儒  钮杨 《证据科学》2016,(4):448-458
2012年《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使电子数据作为民事诉讼法中一种独立的证据方法的地位得以确立.但由于现有证据制度框架内缺少对实物证据真实性进行证明的方法和程序,使得在运用电子数据这一动态、海量以及严重依赖程序系统的证据方法时无法充分发挥其证明作用.要解决民事诉讼中运用电子数据力不从心的状况,必须针对电子数据的特性,确立证明其真实性的方法,并藉此解决电子数据的出示形式和程序,以使电子数据这一越来越广泛出现的证据方法在民事诉讼中能发挥其自身的独特作用.  相似文献   
7.
冀宗儒  孟亮 《证据科学》2013,(3):314-324
民事案件的裁判,法官首先应当以证据作为工具,确认案件事实并将其作为裁判的基础资料;而在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则需运用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作出裁判。这是法官做出判决时可供使用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前者是法官在认知了案件事实后适用法律进行裁判;后者是法官无法认知事实时,运用法律技术作出裁判。证明责任裁判是司法的一种无奈选择,因此,法官作出证明责任裁判时应慎之又慎。为了改变现实中对于真伪不明、证明责任和证明责任分配认识上的众多误解,在判决的表述方面,应突出证明责任裁判的特性要求。  相似文献   
8.
张莹  冀宗儒 《河北法学》2020,38(5):187-197
我国现有的民事诉讼代表人制度中,将人数众多一方中的每个成员均视作诉讼当事人,但只将诉讼权利义务赋予代表人,被代表的当事人却无进行诉讼的权利和义务。这样的制度安排看似符合群体诉讼的特性要求,但却与民事诉讼制度原理相悖。考察相关国家的制度安排,发现我国现有代表人制度中的诉讼当事人确定既阻碍了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的贯彻,又不能使代表人充分进行诉讼,从而成为该制度不能被广泛适用的先天缺陷之一。因此,作为解决群体纠纷的诉讼机制,代表人制度中诉讼当事人的选择,既要满足群体诉讼的特殊要求,又应契合民事诉讼当事人制度原理的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9.
论赔礼道歉作为民事救济的局限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赔礼道歉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所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之一。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由此可以确定,法律上的赔礼道歉意味着,当不法行为人对受害人的人格权造成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加害人赔礼道歉,加害人有责任向受害人赔礼道歉,法院能判令加害人向受害人赔礼道歉。换言之,赔礼道歉在维护相关权利方面,是法律救济方法之一。因此,司法实践中,法院常常裁判不法行为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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