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篇
  免费   0篇
法律   2篇
  2008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褚某于2006年年底,在山东省邹平县以二万五千余元的价格购进一批伪造的商标标识,涉及多种酒类商标。褚某于2007年5月至10月期间,在天津市曹兰庄市场找到两个买家,多次将伪造的商标标识卖给这两个买家,每月达三次到四次,每次销售四、五百套,每个月获利约两千元。褚某每次租用高某的出租车将伪造的商标标识运至天津外环线隐蔽处,将货物交于买家。  相似文献   
2.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内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一种。此类案件在我市发生甚少。日前,我院受理了一起此种案件。在缺乏判例和经验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在犯罪情节上应如何认定,成为本案的关键。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