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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其制度价值在于抽象地识别某一法律行为是否已经存在,以及该法律行为究为此法律行为,抑或彼法律行为,解决的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内部构成问题。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关于法律行为特别成立要件的规定,存在诸多失误,有的将特别成立要件规定为特别生效要件,有的将特别生效要件规定为特别成立要件,颇为混乱。建议我国立法机关对相关条文作相应的修正,以利于法律的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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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按照继承发生的根据,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我认为继承划分三个顺序较为妥当,即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祖父母则为第三顺序。一、继承顺序的排列应把血缘关系的远近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经济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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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数卖”是典型的“二律背反”现象 ,即两个都正确的原则、制度在运作中却产生矛盾。笔者将用传统法理学方法和新兴法经济分析方法 ,以案例为切入点 ,从其产生的原因、正当性到利益的理性衡平视角 ,论证“善意违约”的正当性 ,并进行现行法诠释和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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