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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我国公物拍卖市场的意义1997年1月1日实施的《拍卖法》第9条明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与"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它以法律条款的形式确立了公物处理的委托拍卖方式。发展我国公物拍卖市场有利于实现公物的有效增值。过去.我国对公物的处理一直沿用作价变卖的方式,尽管变卖和拍卖都是财产换价的一种法律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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