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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公正与效率”成为二十一世纪司法工作的主题。基于这一前提与基础,检察机关陆续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量刑建议即为其中的一项。它是指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量刑裁判前,根据案件的性质、事实、情节和刑法的规定,就被告人所应判处的刑罚向审判机关提出量刑意见的活动。改革之初,理论界与司法界就量刑建议的相关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且争论之声一直在持续。伴随着理论上的争执,量刑建议的司法实践也迈出了维艰的步伐,经过几年来几级检察机关的实践,现已日趋成熟。部分检察院通过实践摸索出了一套适合本职级、本地区操作的程序和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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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国家司法权力的重要组织部分。其中,基层人民检察院对一审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力的重要方面,是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发现、预防和纠正司法腐败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之一。法律监督权的正确、有效行使,对实现司法公正,促进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素质的提高和司法机关办案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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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的公诉部门承担着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不起诉和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等具体工作任务,还发挥着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的职能作用。当前我国当事人主义的刑事审判方式下,审判人员以居中裁判为主,公诉人承担着当庭举证的责任,办案质量和举证效果直接影响能否被告人定罪判刑。由此可见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成为公诉工作的重要环节,而公诉人的举证又成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工作的核心。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正确认识和重视公诉人举证活动的重大意义和“胜诉”的技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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