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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先,《刑法》第九章把渎职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未将国家机关以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进去。这也就是说,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见因渎职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才能以渎职罪论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既使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也不能以渎职罪论处。《刑法》第九章以外的一些章节,  相似文献   
2.
原因之一:渎职罪的法定刑普遍偏低。《刑法》分则第九章中规定的渎职犯罪,最高刑为“十年以”,没有规定死刑,即使规定在其他章节中的侵权犯罪,量刑大都偏低。如从《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可以看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的,最多也只是七年,即使情节特别严重的徇私舞弊罪,最高也只是十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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