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8 毫秒
1
1.
反垄断法之于腾讯:继续“沉默”还是适时“亮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腾讯QQ多年来一直在国内即时通讯(以下简称IM)市场处于垄断地位。但腾讯一直拒绝开放QQ软件程序接口,造成MSN、雅虎通等其他IM软件至今无法与QQ互联互通,严重阻碍了我国IM市场的发展并给用户带来诸多不便。腾讯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行为应当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强制腾讯开放API,实现互联互通,对于维护IM市场的创新与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唐茂军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8,(2):98-101
现代商品流通的渠道主导权特征确立了大型零售商在交易中的优势地位。近年来,大型零售商对供应商滥用优势地位的事件频繁发生,损害了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对市场竞争体制与消费者权益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反垄断法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规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优势的行为,但随着网络型产业和技术的发展,具有相对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该优势限制竞争的行为也被纳入了反垄断法的视野。滥用相对支配地位的行为在损害公平自由的竞争秩序上同样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应当受到竞争法的规制。发达国家和地区成熟的相关竞争立法,为我国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立法理论和可供借鉴的实践经验。我国反垄断法的颁布,使得我国对这种行为的规制有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