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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民事案件再审的提起及限制姚水斌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现确有错误,对案件依法再审的程序,是审判监督程序。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予以纠正,同依法审理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一样,是民事诉讼法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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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是我国民法学上的一个新的研究课题。我国《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1赔礼道谦,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该规定为我国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在认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和实施司法审判过程中,往往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依据、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认定及确定赔偿范围,数额认识不尽一致。本文试就上述问题谈一些不成熟的浅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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