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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实例论证违法性认识对定罪量刑的影响,认为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都存在着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的认识问题,并建议以《刑法》第96条的规定为统一的认识和判断的平台,将刑法分则中需要参照其他规定的空白罪状条款,统一嵌入“违反国家规定”的表述,确立违法性认识因素在我国犯罪构成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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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物是指隐匿于他物之中的物。埋藏物是指埋藏于他物之中不易从外部得知其存在之状态的物。隐藏物与埋藏物均具有隐藏或埋藏于他物之中的隐蔽性,不易由外部得知其存在之状态的特点,二者均具有隐蔽性,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实则同语反复。本文通过对隐藏物与埋藏物的概念进行辨析,得出埋藏物的概念可包含隐藏物,亦即得出隐藏物概念并无存在之必要性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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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犯罪是我国刑法独有的概念,它是刑法分则明文规定的,在首要分子的作用下以聚众的行为方式实施的一种犯罪类型。聚众犯罪具有法定性、“聚众”性、“首要分子”必备性等三个必不可少的法律特征。根据聚众犯罪的内涵,其外延应当是确定的,我国刑法规定的聚众犯罪包括纯正的聚众犯罪、选择的聚众犯罪和加重的聚众犯罪等三种共计19个罪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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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犯罪是我国刑法中独有的概念,它是指刑法分则明文规定的,在首要分子的作用下以聚众的行为方式实施的一种犯罪类型.我国<刑法>第97条在界定"首要分子"时,规定了"聚众犯罪"的概念,并且在刑法分则中规定了19种具体聚众犯罪的罪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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