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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民法中颇具特色的制度,它打破了债权相对性的特点,涉及到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即次债权人)。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债权保全的一项重要内容。自1999年10月日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3条确立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但实践中这类案件并不多见,在适用和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不足和困难,立法本意和实践的强大反差不由引发人们对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效力、范围等问题作出进一步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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