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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变法奏折体现了中西法律沟通中的核心部分。当时统治者认为中西的沟通点是“仁”,即学习西方法律的标准是符合儒家“仁”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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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打事实到打证据到打规则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前些日子,一位基层法院从事民事审判的朋友告诉我说,自从4月1日实行了新的证据规则后,说原告们不懂法律吧,律师们怎么也一下子不会打官司了,他们那里一审民事案件原告的败诉率陡增了30%,原因何在?倒不是原告们证明不了自己的权利,而是他们的证据和举证方式总是不够标准,不够完美。我听了也深有同感,尽管按过去的方式,按普通百姓的正常思维方式来看,原告们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自己的权利,但按“新法律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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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大琦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10(5):134-140
现有的著作和论文所论之中国古代法体系多以当代西方的部门法体系为标准,把中国古代法按部门划分为民法、刑法、婚姻法等部门。这种划分造成了解释的不便,且与古代法的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中国古代法的结构应该是礼、政、刑三者的鼎分结构。这更符合古代法的实际情况,能够解释许多理论难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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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国法、人情与中国法律的方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社会强调法治.而法治的基础是理性.典型的市场经济法治理论是把每个人假设成“理性功利人”.每个人为着自己的长远功利结合成共同体.经过理性的衡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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