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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害者是否属于机动车三者险中的"第三者"范围,关系到受害者的救济,及保险人责任的承担,至关重要。我国立法上目前采用的是双轨制的机动车三者险的市场模式,因此三者险的"第三者"范围应当依据三者险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本文对现行制度进行分析,提出"第三者"范围的建议,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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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的发展对检察制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中国大陆对前苏联模式的借鉴和吸收,形成了由中国国体、政体、国情及制度传统决定的检察制度。在我国检察制度的整体制度设计上,由宪法定位为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专门的法律监督权。但空泛而缺乏刚性的规定使检察机关在实践工作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陷入困境。特别是在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但因为缺乏刚性和细致的运作规定,基层检察院在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常常事倍功半,达不到这项制度设计时所期待的应然效果。本文以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现状为阐述重点,讨论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困境。并就如何加强检察机关民事审判监督环境的完善和相关配套机制的健全,细化操作规则等方面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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