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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秦某某于2008年7月15日入职北京某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广告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至2011年8月14日.双方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500元,转正后每月3000元.岗位为行政兼出纳.秦某某与某广告公司于2009年9月11日签订了《解除合同声明》,该声明中载明:"甲方与乙方经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支付乙方工资9月份11天,并同意多支付1个月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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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普华永道前职员潘洁因急性脑膜炎经抢救无效死亡.虽然潘洁的病亡和劳碌之间尚不能证明有无直接联系,但年仅25岁即凋零的生命。还是让“过劳死”这个话题再次成为舆论热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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