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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洲国家组织成员国政府为缔结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公约,兹议定如下条款:第一条双方当事人约定将其相互间有关商业交易而引起的争议提请仲裁解决的任何协议均为有效.该协议应载于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的文件,或以往来书信、电报或直通电报形式表述之.第二条仲裁员应以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方式指定.他们可以委托第三者指定,而不管该第三者是自然人还是法人. 仲裁员可以是本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第三条  相似文献   
2.
国家契约(State Contract)也称权利特许协议(Concession agreement),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涉外经济合同。根据这种合同,国家允许外国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在本国境内从事开发自然资源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经济活动。六十年代以来,广大发展中国家为了发展民族经济,日益重视外国投资和先进技术的引进,国家契约正在成为开展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法律形式。对于正在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我国,这种契约也有重要意义。目前,在国家契约的性质及解决争议时适用法律问题上,学者的见解和各国实践表现了较大的分歧。因此,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一) 国际私法统一运动发展的三个阶段早在一八四五年,美国国际私法学者斯托里第一次在其著述中表达了统一各国国际私法的愿望,而真正开始将这一愿望付诸实践的则是意大利政治家暨法学家曼奇尼。在曼奇尼的倡导和影响下,意大利政府曾先后两次企图发起制订多边条约的国际会议;美洲大陆的秘鲁政府也曾召集拉丁美洲数国代表,签订了关于国际私法诸问题的利马条约。但是直到一八八九年,根据阿根廷和乌拉圭两国政府的提议,美洲国家再次集会,才在乌拉圭首都蒙得维的亚第一次通过了关于国际民法、国际商法和国际诉讼等九个条约。蒙得维的亚条约的诞生,标志着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开端。纵观近百年来的国际私法的统一化运动,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相似文献   
4.
<正> 在对外经济贸易交往中,争议总是难免的。如何采用合适的手段来解决争议,是每个从事外贸活动的组织不能不考虑的问题,解决争议的手段,不外诉讼、仲裁和调解三种,而其中又以仲裁的运用最为普遍。当前,我国正在积极贯彻党的三中全会制订的对外经济开放政策,大力发展对外经济技术  相似文献   
5.
经正式授权的签字代表在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主持下举行了会议,注意到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会议已于1958年6月10日在纽约签订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为了尽可能克服阻碍不同的欧洲国家自然人和法人之间国际商事仲裁的组织和实施的某些困难,以促进欧洲贸易的发展,兹议定如下条款:第一条公约的适用范围1.本公约应适用于:(甲)旨在解决自然人或法人之间进行的国际贸易所引起的争议的仲裁协议,并且  相似文献   
6.
一九八○年四月通过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以下简称“联合国公约”),是国际贸易领域内的一项重要法律文件。该公约是在参照、比较各国现行立法和国际贸易惯例的基础上而制订的。到现在为止,中国、法国、联邦德国、加纳、南斯拉夫和美国等二十六个国家已在公约上签字,其中六国已正式批准。据估计,公约有可能于今年达到法定的批准国数,可望于明年生效。公约的生效,将为买卖双方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中国公司收购美国公司屡屡受挫于美国的外国投资委员会。美国对外国投资活动的审查和限制的依据是美国埃克森一佛罗里奥法案。该法案授予总统根据外资委审查调查后的建议中止或禁止可能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外国人对美国公司的并购案。在实际行政过程中,由于该法案设定的程序上的松隙,实质认定标准的不确定,使得国会一再超越“三权分立”的宪政原则,出面干预政府行政,而政府机构又迫于压力,扩大对“国家安全威胁”这一标准的解释,从而使对外国并购审查成了“政治化”的政府行政行为,阻碍了国际间的投资,干扰了市场机制。对于来自中国的公司来说,在现存法律框架下,寻求最大限度的保护,应是基本对策。在美并购是一项系统工程,尽职调查应包括对埃克森一佛罗里奥法案的考虑,还要善于运用程序外事先协商和谈判的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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