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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公安局交謦大队先后被授予“十强大队”、“全省人民满意单位”的殊荣,连续五年被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评为“全省优秀交警大队”、“标兵单位”、“规范执法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被洛南县政法委授予“全县政法系统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活动先进集体”;连年被评为“全县公安优秀基层单位”;在全市交警系统岗位大练兵竞赛中获六县一区第一名,2008年大队各项业务工作在全市交謦系统年终目标考核中获四个第一、三个第二、总评第一,被省交警总队评为“金省优秀交警大队”、“规范执法示范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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