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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曾新华 《法学杂志》2012,33(6):77-81
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对象除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犯外,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记录封存也应参照适用,而且,从长远来看,应适用于所有未成年人;在法律效力上应严格限定但书中"国家规定"的范围,并协调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适用主体除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外,还包括知晓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有关机关、单位以及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其他知晓其犯罪记录的个人。为充分发挥该制度的重要价值,应当将其"升级"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2.
3.
我国刑事二审程序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方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权利救济和保障公正方而的功能尚未完全发挥出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对二审审判方式、发回重审以及审理期限等制度进行了改革,但是力度明显不够。第一,关于全面审查原则的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是我国民主法制发展的需要,是解决司法实践中突出问题的需要,也是适应我国犯罪活动新变化和加强惩罚犯罪能力的需要.此次修改幅度大、内容多,增、删、改条文共149条.此次修改坚持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使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民主化、法治化和科学化,取得了重大的进步;但也存在权力制约不足、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有待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予以弥补和解决,以保证新《刑事诉讼法》得到良性运作和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5.
建国初期的司法改革运动是新中国法制建设史上的重大事件。开展此次运动是当时巩固人民政权、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维护革命秩序的要求,成绩很大。但是由于对旧法观点包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思想未能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而予以全盘否定,对新中国后来的法制建设和法学发展产生了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回顾、总结此次运动的经验和教训,正确处理法律的阶级性与普世性、司法与政治、司法官职业化与司法大众化以及司法程序化与司法便民化之间的关系,对于当前进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在刑诉法确立的实体性作证制度下,侦查人员并无就侦查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出庭作证的资格与义务。因此,要解决侦查人员的出庭作证问题,应首先提出新的作证形态。与实体性作证相对应的作证制度,程序性作证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提供了理论支持并口阐释。侦查人员的程序性作证不仅可以使被告人的辩护权并口质证权得到切实有效的行使,亦有助于遏制侦查人员的程序性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七大再一次明确提出,“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思维方式的伟大转变,是治国理念的重大突破。这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将产生巨大影响,在实践上也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是如何理解“以人为本”的“人”,对其作科学而具体的诠释,以致于不会使“以人为本”在现实中沦为空谈和一种滥辞,关系到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之“人”应涵盖“人民”、“后代人”、“有生命意义即将出生的人”、“法人”、“犯罪人”和“失去生命的人”等。  相似文献   
8.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视野下的二审程序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二审程序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权利救济和保障公正方面的功能尚未完全发挥出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二审审判方式、发回重审以及审理期限等制度进行了改革,但是力度明显不够。为充分发挥二审程序的功能,应当坚持全面审查原则、扩大开庭审理的范围、完善上诉不加刑原则、改革发回重审制度、创建当事人和解制度。惟有如此,刑事二审程序才能更加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  相似文献   
9.
在诉讼理论上,审理期限似乎属于技术性的细小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却是法官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是决  相似文献   
10.
曾新华 《法律科学》2014,(2):193-200
未成年人全面调查制度是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发展,具有正当性基础,但其中若干重要问题仍存在争议。该制度名称应为"未成年人全面调查制度",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未成年人人格调查制度"的称谓均不准确。全面调查的主体既可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也可以是经三机关委托或者许可的有关组织、机构和辩护人。全面调查报告属于证据。在制定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时需要"接力",但更要"给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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