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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制度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能够客观、公正的重要措施,其核心问题是回避理由,即何种情形下司法人员须回避。从理论上讲,回避理由在原则上很明确,就是凡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司法人员都得回避。但因为这一原则在司法实践中不便操作,我国刑事诉讼法采取列举的方式予以具体化,共计有五条回避理由,分列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条回避理由,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司法人员与案件当事人之间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另一类是司法官员与案件本身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2.
回避制度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能够客观、公正的重要措施,它既是实现刑事诉讼公正的直接表现,也是实现刑事诉讼实体公正的必然要求。 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法现有规定的五条回避理由,可以很快得出结论:我国目前所设定的回避理由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司法人员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  相似文献   
3.
数罪刑罚是指一人犯数罪时依法应受到的刑罚。按照我国法律,在数罪刑罚制度中,既有专门的数罪并罚原则,又有一般的定罪量刑规定,由于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完全一致,导致即使罪犯犯有性质情节完全相同的数罪,其所应受到的刑罚却可能不一样,这就是我国现行数罪并罚制度的弊端所在,而此弊端的症结则在于“专门的数罪并罚制度”的特殊性。笔者拟对此作一粗浅的探讨。一、我国现行数罪刑罚之情形对于一人犯数罪,该如何定罪量刑?我国刑法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在某次刑罚执行完毕以前犯数罪且被司法机关所发觉、追究,实行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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