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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民法院由于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殊地位,一直是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作为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处于社会矛盾风口浪尖之上的人民法院开始成为网络舆论的漩涡中心,成为网络炒作的目标。人民法院与舆论人民法院是履行司法职责为人民服务的机关,衷心欢迎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近年来,法院大力推进司  相似文献   
2.
求真务实是精确指导警务工作的基础条件和根本保证,是公安机关全面把握社会治安形势、打击刑事犯罪的必要前提,因此,求真务实是精确指导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3.
2012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南省举行了全国法院文化建设调研座谈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从“崇法、尚德、礼民、守廉”四个方面总结了河南法院精神。笔者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亲历了河南法院近几年来的一系列重大活动和部署,简单谈一下调解文件与法院文件建设相结合的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4.
规范化建设是加强和改革派出所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它对于推动派出所乃至整个公安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目前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对规范化的认识存在片面性,派出所内部规范不系统,派出所规范化建设的内容不清楚.对此,应深化认识,明确规范化建设的内涵及内容,正确处理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外树形象与内强素质、制定制度与落实管理、规范的稳定性与改革创新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内地特有的司法制度,也是备受争议的法律制度。从该制度实施亲历者的角度,选取了近三年来五个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的情况,采取实证的研究方法,从审委会与司法独立、司法责任、司法公正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入手进行分析研究,对备受争议的专业化冲突、判而不审、不公开透明、组织行政化等问题深度分析论证,在正视该制度不足的同时,肯定审委会制度在解决疑难问题、防止错漏偏差、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在现有法官队伍状况下,审判委员会制度有保留的必要。  相似文献   
6.
一、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管辖 不正当竞争案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应由不正当竞争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正当竞争行为地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地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侵权结果发生地。综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具体而言,不正当竞争行为地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形: 1、以不正当竞争手段经营的商品的生产地、销售地。其中,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假冒商标、名称、装潢等行为所经营商品的销售地,为该商品实际经销的任何地;而该法第8条的“贿赂经营”、第11条的“市场倾销”、第13条规定的不正当有奖销售地与其交叉的地域。因为,只有同业、同点、同地经销,才产生竞争。非同地经销的构不成竞争,也构不成竞争侵权。 2、虚假广告的制作地、发布地,以及能够有效地收视虚假广告的地域。  相似文献   
7.
公安机关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直接体现了公安机关的作风状况。改善窗口服务,推进警风建设,应当抓好四个环节: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改革管理模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监督检查,实现人民满意。  相似文献   
8.
规范信息化建设中的业务需求标准是公安实战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精确指导、精确打击的客观需要,是不断深化和完善四张网建设的基础。规范业务需求标准要考虑到整体性、全局性,应该遵循责任、时限、统一、数据同步优化、优先等五个原则,要在采集环节严格把关,要做好同社会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在我国监管与改造罪犯的实践中,在押犯人妨害监管秩序的现象屡禁不止,且种类繁多,危害严重。但由于现行刑法中欠缺有关的规范,因而往往难以予以刑事制裁与防范。有鉴于此,近年来刑法学界、劳改法学界和刑罚执行部门一些同志相继提出了增设妨害监管秩序罪的立法建议,并进行了一些研析,但对此还存在否定的意见。本文拟在对有关主张进行归纳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们关于在我国刑法中增设妨害监管秩序罪之必要性和可行性的研讨。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法确立于1979年,已不能适应近年来我国司法诉讼制度的发展变化,亟待修改完善。笔者试就该罪的立法完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法归类目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于我国刑法分则第九章,归类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从现行刑法的现状结构看,这种归类还是合理的。但从发展的角度看,妨害司法活动的犯罪应在刑法中专设一章,在此条件下,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归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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