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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英国人体胚胎既不享有绝对的生命权,也不享有受限制的生命权。英国《人类受精与胚胎学法》保护体外胚胎的特殊地位。上议院明确肯定,因为人体胚胎具有成为人类生命的潜在可能性,应将其作为有尊严的身份加以对待。英国法院认为,具有特殊地位的人体胚胎应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享有人类的部分权利。在英国,从事与胚胎有关的活动需要获得许可方可进行,关于胚胎的使用和处置遵循“双方同意”原则。  相似文献   
2.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行使司法审查权时,尤其是审查涉及人权保障立法的场合,常常秉持司法能动主义.这不仅使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很可能演变为政治纠纷的裁决者,而且客观上也可能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既定的权力结构.尽管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是否享有司法审查权及其司法审查权的正当性一直存在质疑,但司法审查的实践已经客观存在.立足于这个事实,本文提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可以在对话理论的基础上行使司法审查权,以达成克制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过激的司法能动之目的,使司法审查权成为配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解决问题的一种制度方法.  相似文献   
3.
自1962年毕克尔教授在其《最小危险部门》一书中提出"司法审查是我们民主体制中的一种反多数力量","反多数难题"就一直困扰着美国宪法学界以及其他已经建立或欲建立司法审查制度的国家。即使司法审查符合美国的政治现实,"反多数难题"也并非一个伪命题。宪法学者以及政治哲学研究者围绕"反多数难题"产生了无数争论。然而,但凡有学者提出解决该难题后,便有学者指出其理论上的漏洞。于是,尽管司法审查制度在美国运行良好,仍有一批著名的美国宪法学者坚决反对。在长期信奉议会主权的英联邦国家盛行的民主对话模式便是对司法审查进行的一种制度优化:其并非从理论层面对司法审查制度进行民主补强,而是在制度设计上直接引入民主要素,在立法和司法之间建立起一个对话平台。  相似文献   
4.
服刑人员生育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育是否是一项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如果是,那么由于监禁的事实丧失或不可避免地丧失了部分权利的服刑人员是否可以主张生育权?面对越来越多的现实诉求,国家是否应该允许此类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尝试为人父母已经成为各国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拟从以下三个层面递进剖析服刑人员的生育权首先论证生育权是否是一项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接着讨论服刑人员的生育权是否受到限制以及受限程度;最后比较分析英美各自建立的制度,以说明保护服刑人员生育权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5.
欧洲法院通过一系列的案件特别是Van Gend en Loos案和Costa案的判决,建立了欧盟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两大宪法原则:直接效力原则和至高效力原则。这两个原则在法律上直接造就了欧盟法在各成员国法律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并将其从传统国家法模式中撕裂开来。因此,欧盟法既非国内法也并非以超国家法形式存在的国际法,而是一个在政治上和法律上都兼具特殊性的创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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