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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几年来 ,在人体器官移植方面我国出现了日趋活跃的地方性立法活动 ,但从全国范围来看 ,这些立法存在着一些问题 ,例如缺乏统一、存在空白、立法滞后等。建议我国立法者在进行人体器官移植立法时 ,针对国内立法存在的问题 ,借鉴国外人体器官移植的立法经验 ,采取不强求一步到位、先做到有法可依的立法主导思想 ,有步骤、有选择地进行立法。  相似文献   
2.
著作权侵权法律责任指著作权侵权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当一个著作权侵权行为同时符合两种或三种著作权侵权法律责任的规定,就会产生法律责任竞合的问题。我国新修改的《著作权法》第47条将著作权侵权的三种法律责任一并加以规定,目的在于突出我国著作权法律保护体系“三管齐下”的特色。这一规定在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中堪称独树一帜,表面上看似乎无可挑剔,但事实上它并未如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威力无比。面对有增无减的著作权侵权现象,笔者认为,这其中既有法律适用的问题,也有立法缺陷的问题。本文拟对著作权侵权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3.
杜瑞芳 《河北法学》2004,22(8):12-16
异种移植在人体器官严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受到研究者执着的追求,但异种移植的潜在风险是巨大的,由此提出了不可回避的安全性问题,国外异种移植安全保障的立法实践对我国异种移植立法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此外,考虑到异种移植的特殊性,我国在立法时应特别关注异种移植的研究准则和动物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4.
试析著作权侵权刑事责任的归责条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立法例的比较 ,提出我国刑法将“以营利为目的”和“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巨大”同时规定为著作权侵权刑事责任的归责条件 ,只能体现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次要客体 ,不能体现侵犯著作权犯罪的主要客体 ,偏离了设立该罪的立法目的 ,进而建议在修改刑法时删除“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巨大”的规定 ,并将“以营利为目的”规定为部分侵犯著作权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已将传统医药知识保护纳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的视野,故而在从立法层面考虑我国传统医药知识保护制度的建立时,我们不得不面临立法模式的选择:是单独立法还是纳入统一的传统知识保护制度?是在现有知识产权框架之内还是在其之外设立这种保护制度?等等。本文认为,传统知识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决定了一个共同的规则很难确定,我国传统医药知识保护制度宜采用单独立法模式,在现有知识产权框架之外建立知识产权专门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6.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杜瑞芳陈毅清**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律系、湖南省株州市人民检察院刑法第369条规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  相似文献   
7.
关注弱势群体——女性主义法学的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女性主义法学是西方现代法理学思潮的一个流派,本文在对这一流派的起源、特征及主要派别进行介绍的基础上,探讨了女性主义法学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以及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及其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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