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2.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按照有关规定产生的人民监督员,代表人民群众,依照宪法赋予的权利,独立地对检察机关部分案件行使监督,以促进公正执法的一项民主监督程序。在实践中,该制度形成了自身的基本特征,即监督性质的民主性、监督机制的独立性、监督功能的预防性、监督手段的直接性、监督方式的多样性。这些特征使该制度区别于其它的监督(如党委的监督、人大的监督、政协的监督、舆论的监督等),彰显出独特的自身价值和法制功能。 相似文献
3.
杨俊丽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6):60-62
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在某些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其效果却日渐式微。除了制度本身起步较晚以及我国财政资金缺乏等一些客观因素外,还有许多影响刑事法律援助质量的主观原因。 相似文献
4.
杨俊丽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2,(2):134-135,138
频频出现的大学生犯罪案件充分暴露了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失,法律意识教育为高校教育的重中之重。本文通过对导致在校大学生犯罪的不良心理特点及其成因的分析,力图提出防范大学生犯罪的措施和方法,意在呼吁家庭、学校、社会对大学生犯罪的关注,共同防范大学生犯罪。 相似文献
5.
为了加强对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案件的外部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2003年10月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十个省、市、自治区的部分或全部检察院正式启动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经过近6年的试点运行,作者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虽然还存在着种种制度上的不足和缺陷,但从其运行和实践的效果来看,确实更加有利于人民群众更加关注检察工作,更加有利于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现代司法制度人文化,科学化、规范化的主旨.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