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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接适用规则”是国际私法理论中的一个特有概念。长期以来,直接适用规则淹没于公共政策的暗影之下,被认为是公共政策理论在法律适用方面积极作用的体现。但随着国家干预经济运行职能的进一步增强,以及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更好地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客观需要,国家所制定的某些具有强制力的法律规范在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时,可以不经传统法律选择规范的指引,而直接适用于该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这种国家公共权力对私法关  相似文献   
2.
编辑提示:长期以来,由于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属不同法域,在审理涉港澳民商事纠纷案件时,不可避免地存在司法管辖权、实体法的适用以及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等诸多问题。2004年5月19日至20日,由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主办的“内地与港澳地区商事法律实务研讨会”在深圳召开。三地的法官、专家、学者等90余人集聚一堂围绕相关问题进行研讨,并提交了部分论文(相关会议报道见本刊第6期封三)。本期特别选登其中几篇有代表性的文章,希望能够藉此增进读者对相关问题的了解。  相似文献   
3.
涉港担保合同是对外担保合同的一种。对外担保,是指“中国境内机构以保函、备用信用证、本票、汇票等形式出具对外保证,以担保法规定的财产或者权利对外抵押或者质押,向中国境外机构或者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承诺,当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由担保人履行义务。”〔1〕涉港担保合同是指中国内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合同形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为债务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债权人或者营业地在内地的港资金融机构债权人提供的担保。由于目前内地实行外汇管制的实际情况,涉港担保合同必须向外汇管理机关履行相应的批准、…  相似文献   
4.
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出于对审理争议的法院以及案件实体结果可预见性的追求,在合同中对管辖法院进行约定是比较常见的。这种约定,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管辖权的积极与消极冲突,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管辖不确定所可能引起的法律适用的不确定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不确定现象。协议管辖的约定,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挑选法院的一种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合意共同对法院作出了挑选。司法实践中,应当如何认识和看待管辖条款的性质和效力?管辖条款与案件准据法之间关系如何?笔者认为这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和明确。  相似文献   
5.
不同法域实体法律的选择与适用是法官在处理包含外法域因素民商事案件的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这一过程不仅体现了涉外案件与纯内国案件的区别,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当事人实体权利在诉讼过程中的具体走向。而现阶段的司法实践状况表明:仍有相当多的准据法确定过程并未顾及这一问题,司法裁判缺乏对案件实体法适用合理性的阐释。如果进行进一步的考察,则不难发现在法律适用的技术角度,还隐藏着为表面合理所掩盖的规则缺失,即:对赋予法官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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