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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基层院人员少、科室分散、忙闲不均、工作形不成合力等制约检察业务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寿宁县检察院从2005年起,着眼于推动自侦办案工作,将反贪局、反渎局、职务犯罪预防科、法警大队四个科室整合为"大自侦"格局,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在侦破职务犯罪案件中凸显威力,发挥了"聚能"效应,每年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数在全省检察机关同类区院始终保持位居前列,且无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无违纪违法情况发生,推动了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基础管理工作协调发展,已连续四届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一、整合人力资源推动自侦工作的具体做法通过构建"大自侦"格局,2007年以来,我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7件76人,与前五年同期39件48人相比,分别上升46%和58%,其中贪污贿赂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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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加了第93条,此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该法条宣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正式确立,明确检察机关负有对被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职责,是一项全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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