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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生 《法制与社会》2011,(10):121-123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是全社会一项系统工程,作为政法系统中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定位于用审判活动的全过程来调整与社会管理不协调或者影响社会管理机制实施、推行的行为,引导与规范社会朝着正常、有序、和谐的方向发展,通过审判活动的成果创制社会规则,规制社会活动,引领社会风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通过审判活动调整影响社会管理的行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当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通过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及民商事执行和行政非诉执行来调整和规范影响社会管理的行为。本文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分析:一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含义;二是行政审判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系;三是行政审判的改革与创新;四是行政审判如何保障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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