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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过多年论证,我国台湾地区终于形成了一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修正草案"审议稿.与已经施行了55年的旧"法"相比,该草案既吸收了当代国际私法立法的最新发展,也兼顾了我国台湾地区已有的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这种取舍模式值得祖国大陆借鉴.祖国大陆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立法讨论已有多年,是将其纳入民法中的一编还是颁布单行法规,抑或制定一部法典,至今没有定论.我们应该从"一国两制"的国情出发,选择适合于祖国大陆现有法律体系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相似文献   
2.
The difficulty of foreign-related judicial document service is one of the hot issues in the discussion of Chinese international judicial theory and practice. In 2006, the Supreme Court released the Several Provisions on the Service of Judicial Documents of Foreign-related Civil or Commercial Cases, which can mitigate the existing problem to some extent. However, it is only a makeshift to rely on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to solve foreign-related judicial document service but can not settle the problem fundamentally. We should make full use of the legislative interpretation and modify the related provisions in the current Civil Procedure Law for improving China’s legal system of foreign-related document service.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总则部分的规定,反映了我国在涉外经济合同中可以适用外国法的原则立场,其主要精神是: 第一、肯定了可以适用外国法的原则。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涉外经济合同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不同法律,在法律适用上极易产生法律冲突。因此,合同准据法的确定具有重要意义。由当事人选择合同的准据法,国际私法上称“意思自治原则。”我国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适用实行这条原则,既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促进国际经济交往,这是我国对外经济交往的客观需要,因为这一原则已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在实行“意思自治原则”的情  相似文献   
4.
反垄断法已成为世界各国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石。目前,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颁布和实施了反垄断法。发展中国家主要在20世纪80年代后才陆续颁布竞争法,这些国家主要有:赞比亚1994年《竞争和公平交易法》、巴西1994年《关于保护竞争制度的第8884号联邦法》、津巴布韦1996年《竞争法》、南非2000年《保持和促进竞争法》、印度2002年《竞争法》;同一时期的还有肯尼亚《限制性贸易惯例、垄断和贸易管制法》、墨西哥《联邦经济竞争法》、蒙古《禁止不公平竞争法》、斯里兰卡《公平交易委员会法》、委内瑞拉《促进和保护自由竞争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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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政府职能部门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公安机关只有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建设服务型的警务工作模式,才能适应新一轮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有所作为。为此户政业务必须从方便群众出发,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透明度,提高公安机关的服务水平。下面就户政办证业务的相关问题作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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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自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以来,有关外国法查明问题一直受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关注。司法实践中,法院大多以当事人未能提供外国法为由直接选择适用中国法。对于外国法如何查明、查明责任的分配、查明不能的认定以及如何替代适用法律等一系列问题仍然是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中的瓶颈问题。分析个案或许能帮助我们找到破解难题的突破口,从而完善我国的外国法查明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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