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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樊云慧 《法学杂志》2016,(10):116-123
世界各国对比特币的性质认识不一,对比特币的监管态度也不同.到目前为止世界上仍有个别国家禁止比特币,但多数国家正逐步将比特币纳入本国的监管体系之中.尽管比特币不符合法定货币的定义,然而我国将比特币界定为虚拟商品也是不符合其本质属性的.在以比特币开展支付应用业务时,应将其认定为小额支付手段或者转账工具;在以比特币开展投资业务时,应将其认定为金融产品.在此基础上,将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平台划分为应用型和投资型平台,并分类予以监管.以数字货币平台为核心目标进行监管才是构建整个数字货币行业法律监管的正确入手点.  相似文献   
2.
樊云慧 《政府法制》2013,(25):48-49
我国的封建社会重刑轻民,明清时代还没有出现企业法的概念,但是明清晋商的一些正式制度却和现代企业法的资本制度、治理结构和组织制度有着相似之处.这些制度对晋商的兴衰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3.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初具规模,在1997、1998年大规模扩容后,目前深沪两市上市公司已经达到800多家,市值超过20000亿人民币,投资者接近4000万。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上到中央、下到...  相似文献   
4.
樊云慧 《河北法学》2005,23(7):37-42
从公司经理权的涵义出发,总结出公司经理权具有三方面的内容,并从这三个方面分别探讨了公司经理权的性质。认为,对内来讲,公司经理权是一种职权和权限;从外部来讲,公司经理权是商事代理权;从公司经理权是一种诉讼代理权来看,它是一种诉讼法上的法定代理权;总体上讲,公司经理权是一种带有公权特征的私权利。  相似文献   
5.
目前,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模糊、交易平台法律制度缺失,导致数字货币持有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因此,数字货币亟需受到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将数字货币定性为特定的虚拟商品并不能反映数字货币的真实情况,故应尝试将数字货币界定为支付方式或者转账手段,在政府适度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下,采取中国人民银行和行业协会相结合的监管方式,放开数字货币在零售业内少量金额的支付,试点开征金融交易税,规范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并建立国际间监管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6.
7.
2013年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废除最低注册资本制,改注册资本的实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这为厘清"抽逃出资"概念提供了绝佳机会。"出资"概念只对股东将财产投入到公司之前或未完成出资义务之时才有意义,而一旦"出资"完成,该财产就是公司财产,"出资"已变成"股权"而不复存在,股东也就不可能再抽逃其"出资",其抽逃的只能是公司财产。"抽逃出资"概念的使用源于立法者没有正确认识到公司股东与公司财产之间的关系,这一概念的使用不仅带来公司法理论上的困惑,也给司法实践中对"抽逃出资"行为的认定带来很多困难。鉴于"抽逃出资"的各种表现形式可以被"侵占公司财产"所囊括,"抽逃出资"侵害的是公司财产权,故应当用"侵占公司财产"概念取代"抽逃出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重构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的责任,这符合公司资本制度由资本信用转向资产信用的趋势,也是彻底消除股东是公司财产所有者或公司所有者这种错误理念的措施之一,更是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所要求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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