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6篇
  免费   0篇
世界政治   1篇
法律   5篇
  2013年   1篇
  2009年   2篇
  2008年   1篇
  2007年   1篇
  2006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私了”案件是指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或其家属,以给予被害人一定的经济补偿为条件,而要求被害人不报案或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情况。目前,案件“私了”在农村比较突出。案件“私了”,在一定程度上使当事人的私权得以充分的发挥,减少了司法机关的工作,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同时,案件“私了”也产生一些弊端,如对依法应当公诉的案件,当事人双方通过“私了”解决,势必丧失了国家公权力的保护,缺乏法律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可见,案件“私了”和公诉权的行使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司法实践中如何认识和处理好二者的关系,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我国《刑法》第36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以上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刑事法律对被害人保护的立法精神。  相似文献   
3.
2006年10月17日,人们还沉浸在国庆长假后的惬意中。这天早上,正当西青区检察院反贪局的干警们在忙碌时,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反贪局的平静。区属某局的局长及财务人员十万火急地来院报案,称陔局下属的服务公司会计石某某可能携公款几十万元潜逃。  相似文献   
4.
毕士椽 《法制博览》2013,(4):171+169
贿赂犯罪严重侵害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严重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但是由于贿赂犯罪本身具有的隐蔽性,致使对贿赂犯罪的侦查取证工作越来越困难,引用特殊的证据规则成为近几年来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呼声,笔者根据自身的工作经验,通过本文间接三种特殊的证据规则,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鉴于法律规定,不难看出,法律对行贿者的处罚是不同于受贿罪的。如因被索贿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不是行贿。在重点治理商业贿赂的今天,研究解决贿赂犯罪的特点及提出解决的方法已经成为必要。笔者通过司法实践及研究贿赂犯罪有关理论的学习,认为在贿赂犯罪中,应当让行贿人处在一个特殊的地位中。即在贿赂犯罪中,对行贿人的处罚应在一定条件下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即“限制免责”理论.  相似文献   
6.
天津某制品厂坐落于西青区玉门路.多年来该厂作为重点国有企业,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随着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天津某制品厂的经济有所滑坡,到2007年初已经陷入面临企业倒闭,工人下岗的艰难困境。鉴于此,该厂作出一个重要的决定将该厂的五个车间分离出去,成立五个独立的法人单位,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本以为此举能够摆脱企业的经济窘境,没想到正是这种举措为经济犯罪滋生提供了土壤。在该厂发生的三起经济犯罪案件中,表面看似孤立,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