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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实施之前,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主要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以下简称《涉外经济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之中。1999年10月1日,随着《合同法》实施,《涉外经济合同法》被废止。2000年7月25日起,《解答》也已不再适用。在《合同法》中,第126条确立了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原则性规定,包括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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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私法领域,最密切联系原则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支持,但在实践中,应用这一原则选择准据法时遇到的首要的也是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确定最密切联系地?在这个问题上,英美国家和欧洲大陆国家的做法有所不同。英美国家,尤其是美国,更多地倾向于将这个问题交给法官进行个案解决,而欧洲大陆国家则倾向于适当地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在立法上,开列一些条件,对最密切联系地的选择加以一定程度的规范。下面分别予以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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