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篇
  免费   0篇
法律   3篇
  2005年   1篇
  2004年   1篇
  2003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处罚之前要履行告知是行政机关的义务,陈述、申辩是当事人的权利。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履行告知程序不敢有丝毫马虎,但是,在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时却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不够重视;听取意见流于形式走过场,听取意见细致程度不够,听取意见后听之任之,我行我素。  相似文献   
2.
房县军店镇军马铺预制构件厂(以下简称构件厂),是一个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的集体企业。1998年6月16日,根据构件厂企业法定代表人赵宏祥签署的注销申请报告,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工商局),核准注销了该厂的集体《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于1998年6月24日,核准登记构件厂为私营企业,核发私营企业《营业执照》,组成形式:个人独资企业。  相似文献   
3.
当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表现出覆盖面广、种类多、规模大、组织严密等特点。承担打假治劣任务的相关部门虽然执法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是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方面,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打假信息不畅通,打假资源不能合理配置,是制约打假工作的一大瓶颈。部门与部门之间,同一部门不同单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