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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我国法律规定的提存有两种功能,即债的清偿和债的担保.提存作为法定的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是指债务已到清偿期限,因债权人或法定的原因致使债务人无法给付债之标的物时,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交于法定的提存机构,由提存机构转交债权人,从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提存物及风险责任转归债权人,提存之债即告清偿.我国法律规定,公证机构是我国法定的提存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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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运用于双务合同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公证业务实践中,追求公证价值的最大化,更好地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一直是我们公证人所倡导的终极目标之一.公证人如果能够结合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在公证领域中深入研究,探索新的办证模式,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以专业的公证法律服务赢得客户的满意,解决客户急需解决的问题,才能实现公证价值的最大化,更好地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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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大众财富不断的积累.银行保管箱业务因其安全性和私密性渐得大众认可.越来越多的个人及单位到银行租用保管箱存放重要财物和文件资料。但随着租用人去世或租用人逾期未交纳租金等情况的出现.银行与相关利益方对箱内物品查询权、归属权的纷争不断产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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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FOB贸易合同下的卖方起诉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频频发生.其诉因常涉及到提单的签发和交付。该类案件的主要情况是:国内卖方与国外买方签订买卖合同,贸易术语为FOB,付款方式为信用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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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银行申请办理赋予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逐渐成为公证机构的主要业务之一.该项业务收入在公证机构的总收入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但随着该项业务的开展,执行难问题突显出来。致使许多人对强制执行公证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产生了怀疑。在业务实践中,该执行难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有两难:一难是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难;二难是法院直接予以执行难。出现这两难的原因有多种,这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完善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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