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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业务四种情形理由说明制度是指:公诉部门对于作出不起诉、建议撤销案件的,应当向侦查部门、诉讼当事人说明理由:对于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不服法院一审判决请求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公诉部门经审查后决定不抗诉,应当说明不抗诉理由:对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的.应当向侦查部门说明理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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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部门是检察机关内部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部门,而调查监督又是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自身职责,解决检察机关队伍自身腐败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建立和完善一套具有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特点、切实有效的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是落实执法为民要求,践行检察工作主题的客观需要。2007年初,西峡县院从创新调查监督机制入手,在调查监督的本质内涵上找准思想定位,在调查监督过程的客观存在上确立着力点,制定了《西峡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监督启动制度化及调查工作规范化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探索搭建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相互作用的制约格局,以激发调查监督的活力,促进和保证调查监督机制和功能的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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