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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诉讼标的理论的再构筑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诉讼标的的各家理论众说纷纭 ,没有形成强有力的通说。相反 ,由于各自研究的不断深入 ,反使得理论界出现了混乱。研究诉讼标的 ,不能只局限于学界中的各种理论 ,必须从立法和判例中去寻求新的路径 ,从实务中去考察法官遇到反映诉讼标的理论的案件时遵循的是什么样的原则 ,从而形成一套处理案件所一般适用的方法  相似文献   
2.
我国民事审级制度之重构与优化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审级制度是一项基本的民事诉讼制度 ,其基本功能有二 :即纠正错误判决和统一法律见解。我国四级二审终审的民事审级制度的建构 ,由于欠缺审级制度功能论和相关民事诉讼基本原理的考虑 ,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的种种弊端和制度体系上的不和谐。因此 ,有必要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 ,并遵循审级制度的基本原理 ,重构我国四级三审终审的民事审级制度 ,在重构的基础上优化具体程序的设计。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制定强制执行法已成为我国学术界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制定强制执行法需首先解决两个立法技术问题:一是立法体例问题,即强制执行法与其他民事程序法的关系。无论从我国"执行难"、"执行乱"这一长期无法克服的司法状况,还是从世界主要国家的立法总体发展趋势来看,将强制执行程序从民事诉讼法典中独立出来都是大势所趋。二是立法结构问题,即按照什么方式将强制执行规范编排在法典之中。结合我国实际,以意大利"总分结合式"的立法技术为基础,将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与执行措施分开安排,同时,吸收德日"混合式"及秘鲁"并列式"立法技术的合理成分,显然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方案。  相似文献   
4.
邵铁锋  王娣 《新长征》2012,(9):55-55
为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服务功能,前郭县以打造"六个中心"为目标,全面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精细化建设,有效提升了农村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一是打造议事决策中心。按照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制度要求,定期组织村民到活动场所参加民情恳谈会、民主议事会、民主听证会等活动。二是打造党群活动中心。  相似文献   
5.
论既判力的时间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娣  王德新 《时代法学》2008,6(4):51-59
在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上,既判力的效力范围是通过既判力的客观范围、主观范围和时间范围来共同加以界定的。其中,对既判力的时间范围我国学者尚缺乏深度的研究,司法实践中对相关问题的处理也较为混乱。为此,有必要以既判力的“标准时”为视角,对生效终局判决的既判效力进行细致分析,对民法形成权的行使、预测性判决等领域中判决的既判效力的特殊性问题加以探讨,不断深化和丰富我国关于既判力理论的研究。  相似文献   
6.
王娣 《政法论坛》2012,(1):184-191
在民事执行中,执行债务人和案外第三人均有可能与执行债权人发生实体争议,为此,分别设置债务人异议之诉和第三人异议之诉是各国通例。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已对第三人异议之诉作了初步规定,但对债务人异议之诉仍付之厥如。设立债务人异议之诉是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设立异议之诉的审判程序的方案应充分体现其与民事执行程序密切关联的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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