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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律师在作刑事辩护时,应充分注意当事人的精神障碍,以便及时提请司法精神病鉴定,为被告人作精神疾病免除处罚或减轻处罚的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从1987年7月至1994年3月共接受司法精神病鉴定891例,其中仅4例是由律师怀疑精神异常而提请鉴定的。表明律师对当事人的精神疾病辨识上尚缺乏应有的意识,应加深对这方面知识的了解。本文旨在对律师在作刑事辩护时辨别被告是否患精神疾病有所牌益。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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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个规定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既要惩罚罪犯又要保护人民的原则。为更好地执行刑法,恰当地处理有关精神病患者的犯罪问题,本文现就以下有关问题作一简要介绍。一、精神病患者凶杀的病理起因精神病患者发生凶杀时都具有一定的病理起因,因此了解、分析、查明这些病理起因,对于我们鉴别精神正常与精神异常凶杀,分清由何种精神疾病引起,判断作案时的责任能力等皆有极大的帮助。常见的起因有以下几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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