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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分工的通知》赋予了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审判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权,但审判人员反侦查能力强、具备敏锐的警觉性,发现线索并寻求突破就更加不易,客观上存在发现线索难、调查取证难、查处犯罪难的普遍问题。加之民行检察部门人员配置不齐,侦查资源匮乏,检察机关内设职能交叉,侦查资源没有得到良好的配制等问题的存在使得民行检察部门行使侦查权困难重重。但民行部门侦查权在维护司法正义、提高制度运作效率、强化民行监督职能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作用,我们应该整合现有资源,针对"线索发现及处理"这一民行侦查中的薄弱环节,建立高效、通畅的流程化管理,以期构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民行侦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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