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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重要方针,考察“严打”决策的背景会发现,严重的刑事犯罪是否危害社会秩序稳定,是否影响社会治安形势,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大小是决定“严打”是否进行的重要因素。“严打”阶段性斗争的结束并不意味着严重危害社会犯罪的消亡,因图财、涉财引发的“双抢一盗”、诈骗等犯罪屡禁不绝,杀人、爆炸等恶性犯罪也时有发生,团伙犯罪、青少年犯罪仍呈高发态势,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因此,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严打”作为打击犯罪、控制犯罪的刑事政策将长期存在,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不仅重要而且必要。本文就如何建立健全贯彻“严打”方针经常性工作机制的问题作一些有益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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