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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银行监管委员会《外包标准》(建议稿)介评 ——兼论我国金融外包监管法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融外包给金融风险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有鉴于此,欧洲银行监管委员会先后出台了两份建议稿试图为银行业务外包风险监管在欧盟的框架内提供统一的指导原则.名为<外包标准>的建议稿是在<外包高级原则>(建议稿)的基础上于2006年4月出台的,二者在名称及具体内容上都有较大的不同.<外包标准>建议稿在保留第1份建议稿特色的基础上,强调了对客户金融隐私的保护,修正了金融监管部门对外包的监管权,使外包业务的分类更加明确.但是,现行建议稿在监管标准的制订上未充分考虑不同种类的外包商可能对外包风险造成的影响,要求所有的外包都必须有服务水平协议也较为绝对化.参考欧洲银行监管委员会在金融外包监管方面的立法经验,考虑我国金融外包的实践,我国应当制定普遍的金融外包监管法,同时对<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中电子银行业务外包部分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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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秀娟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6)
大陆法系国家确立信托监察人制度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我国信托法亦规定了信托监察人制度 ,但存在一些缺陷 ,应对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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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银行业务外包的发展及其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国际社会纷纷出台相应的规则对其进行监管。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各监管规则在具体内容上有区别,但也有一些基本的经验可供借鉴。我国近年出台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就外包进行了规定,这对我国银行业务外包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是,相对国际社会,我国银行业务外包监管规则还存在较大的缺陷,应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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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当事人协议扩大司法审查的范围是美国仲裁发展的新动向。Lapine.v.Kyocera案件作为典型案件之一,引发了美国理论界和司法界广泛的关注。持肯定和否定立场的法院和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理论根据。联系我国仲裁发展的现状和世界仲裁立法的趋势,我国不宜承认仲裁当事人协议扩大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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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弱者权益已成为国际私法立法所追求的基本理念之一,体现了国际私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从"形式正义"向"实质正义"的转变。我国现有的国际私法立法对弱者权益保护不够充分,应在今后的立法中加强对弱者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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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对弱者权益进行保护,使意思自治原则或受到限制或发生变异。这种现象的出现是社会经济条件变化导致公权渗透到私法领域的结果,也与国际私法追求的价值取向的变化紧密联系在一起。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也应该重视对弱者权益的保护,对意思自治原则进行一定的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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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规定遗存境内的文物为国家所有,是各国文物立法的重要内容。国际文物非法交易的猖獗,使是否承认外国的文物国有立法成为国际文物返还实践中的关键问题。近些年来,美国和英国通过判例和立法有条件地承认外国文物国有立法的效力。据此,违法文物不仅要求返还给来源国,而且交易人可能因买卖"盗窃物"受到刑事制裁,这有利于减少盗掘以及非法转移文物的经济刺激,更好地保护文物。美英两国的承认附有条件,给文物的国际返还带来一定的理论和实践难题。美英两国是我国非法流失文物的重要的最终流入地,应利用二者对外国文物国有立法的承认,完善我国文物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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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仲裁法规定仲裁裁决可因仲裁员明显不公而被撤销,但并未明确明显不公的判定规则。而联邦最高法院在Commonwealth Coatings案中提出的判定规则又受到较多的质疑。目前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在判定仲裁员明显不公时做法不同,理论上可以将其分为表面偏见规则、事实偏见规则以及中间规则三种。近年来,美国判定仲裁员明显不公的规则有了新发展,趋向于采纳中间规则,特别是理性人规则。美国判定仲裁员明显不公时对仲裁员披露义务的强制性要求以及理性人规则的采纳,对我国仲裁法的修订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应当在仲裁法中规定仲裁员的披露义务并以理性人规则判定仲裁员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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