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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第二款又规定了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款还规定了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负刑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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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古已有之,“亚腐败”属新名词。“亚腐败”,有关专家这样解释:一些党员干部的不良行为虽还不到腐败那个火候,但已接近腐败的边缘,再发展下去,就和腐败接轨了。也就是思想已经腐化,行为上开始不检点,群众已有看法,但还未触及党纪国法。由此定义看,“亚腐败”就会表现有种种表现形式。从思想上看,一是不坚持原则,党性不强,立场不定;二是对腐败分子与腐败行为听之任之。从工作上看,一是有自由主义与官僚主义表现,形式主义严重;二是独断专行或软弱涣散,对事业极不负责;三是不思进取,满足于现状,行政无作为;四是搞小团伙,任人惟亲,浪费人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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