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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是新形势下高等教育办学机制与模式的一项探索和创新.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招生、颁发学历证书、进行财务核算,对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学院与高校的关系不是上下级的行政隶属关系,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是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是民办与公办的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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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企业形式包括股权式合营企业和契约式合营企业两种。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产生的背景分析,它是在中国具体国情中独创出来的一种企业形式,其法律性质在于它是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灵活变通,这种变通表现在其法律特征之中。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各方权利义务虽不尽相同,但仍符合平等互利的法律原则和国际惯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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