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我国《保险法》对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规定不甚合理且前后有矛盾之处,给实际操作带来不便,因而有必要对其深入研究,以求更科学的规定,充分保障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一、保险受益权的撤销概述 人身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当然地具有保险利益并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及其处分权。被保险人有权指定任意第三人为享有保险受益权的受益人,①该受益权仅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才转化为现实的财产权,因而保险受益权属于期待权。同时,这种期待权源于被保险人的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处于 … 相似文献
2.
肖像利益维护权是一种针对侵犯肖像权行为的救济性权利。在行使这项权利中 ,存在着两个转化 :一 ,针对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犯肖像权行为 ,被法律强行转化为肖像权人的名誉权。二 ,针对侵犯死者肖像的行为 ,转化为死者近亲属的名誉权 相似文献
3.
行政公诉(兼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保护弱者原则的重要性、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国外立法和司法实践,以及实现依法行政等四个方面,来论述建立行政公诉的必要性,并指出行政公诉法律关系的主体。行政公诉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救济形式,应该有独自的受案范围和特殊的程序性规定。 相似文献
4.
论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土地制度的优劣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甚至是政权的更迭,这些已在社会发展的历程中得到证实。而土地制度中以土地所有权最为重要,所有权主体的确定又是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前提和核心。但目前,我国的集体上地所有权主体制度存在诸如“主体虚位、错位”等缺陷,这些缺陷的存在,使得现有土地制度既无法充分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又阻碍了农村持续、稳定的发展。 一、现有相关土地立法之不足 《民法通则》第74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 相似文献
5.
6.
居住权的源流及其立法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34,自引:0,他引:34
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 ,后为欧陆各国民法典所承袭 ,从该制度产生和发展的轨迹可以探求到一些规律性的东西 ,尤其是居住权沿革的中断更是为我国物权立法的理性选择提供了分析材料。居住权制度确有一定的价值和社会意义 ,但也不得不对下列问题再作进一步的思考 :居住权是否能融入现有的制度框架体系 ;居住权沿革的中断原因在我国是否也存在 ;制度的社会需求度 ;制度创立的社会成本等。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