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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湖北省京山县)余祥林案的被害人张在玉“死而复生”,近日又有(湖南怀化麻阳苗族自治县)滕兴善案的被害人、18年前已被“杀人碎尸”的石小荣又离奇现身的消息,戏剧性的情节如出一辙。不同的是余祥林避免了杀头之罪,而滕兴善被执行了枪决生命已无可挽回。令人尴尬的还有,余祥林提出数百万元的赔偿诉求,石小荣也要求当地法院撤销当年关于她与滕兴善“有暧昧关系”且已被“杀害”的错误判决,并提出给予名誉损害的赔偿。幸运的千篇一律,不幸的各有不同。河北聂树斌10年前因杀人罪而被判处死刑并执行枪决,10年后另一罪犯交代聂树斌案的被害人之死是该犯自己所为并得以证实。这让我们面临同样的尴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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