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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其权利诉求渐渐增多。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出发,劳动者大多会选择与企业协商而不是直接提起劳动仲裁。为平衡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就需要人力资源部门与劳动者进行谈判。这类劳资纠纷的个案协商谈判与集体合同的谈判不同,需要人力资源部门掌握更加全面的政策法规知识和更加灵活的谈判技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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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洪君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6):115-118
在缺乏专业法律信息来源时,法院民事调解中的当事人往往存在法律信息不对称情形。信息劣势方缺乏对权利内容及其救济的全面认识,在调解中往往造成不利后果,而此种不利后果没有畅通机制给予修正,使调解结果并未彻底解决纠纷。因此,应确立法官对法律的释明权,鼓励法官提出公平合理的调解建议,以补偿信息劣势方的法律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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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企业在面临经营危机并濒临破产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进行重整。目前,职工作为重整企业债权人,《破产法》对破产清算程序中劳动债权的处理作出了明文规定,但在破产重整中如何处理职工利益和劳动关系方面,应结合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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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规章直接影响着劳动者的实体权利。企业劳动规章须首先具备形式合法性才具备效力。评价劳动规章的形式合法性,主要有权力来源合法性、权力范围合法性、程序合法性三个维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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